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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跨境电商四种出口通关模式

访问量: 4 标签: 订货系统 2026-05-22 17:10:07

跨境电商的基本模式可分为B2B、B2C、C2C及混合模式B2B2C,每种模式在交易对象、运营逻辑和应用场景上各具特色。随着行业发展,自2014年起,海关总署陆续增设四种针对跨境电商出口通关的特殊监管方式,分别为跨境直购(“9610”)、保税跨境贸易(“12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下文将对这四种监管方式进行简要介绍与对比总结,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9610”海关监管方式全称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俗称“直邮出口”或“自发货”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通过电商平台完成交易,并以“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该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需通过“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将“三单信息”(商品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实时传输给海关。海关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通关,为企业出具报关单退税证明,解决出口退税难题。通关后,商品通过邮递、空运等方式运送出境。

为简化申报流程,海关总署规定:跨境电商综试区出口的B2C电商商品,若不涉及出口征税、出口退税、许可证件管理且单票货值在5000元以下,可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通关。出口退税方面,一般地区实行“有票退税”,综试区则推行“无票免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综试区内企业可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应税所得率为4%。

“9610”模式以小包、单个包裹发货,允许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第三方物流将商品从境内直接运送至海外消费者,具有链路短、时效快、成本低、灵活性强等特点。与9810、9710等出口模式相比,9610在时效上更适合采用小包直邮模式的跨境电商企业。

“1210”全称为“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备货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平台完成跨境交易,并通过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简单来说,1210模式是境内企业将货物存入保税仓后即可申请出口退税,后续根据订单从仓库发往境外消费者。例如:国内企业根据海外市场预期提前备货至保税仓库,再在电商平台上架销售并分批出口。这种“整批进、分包出”的模式可减轻生产企业经营压力,尤其适用于生产制造企业开展“卖全球”的电商业务。

“1210”可进一步细分为“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和“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两种方式。二者的区别在于:后者需先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货物报关离境,通过国际物流运送至海外仓,再由海外仓配送至境外个人消费者,常见于商家采用亚马逊FBA物流或自有海外仓发货的场景。

由于1210模式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因此具备其他监管方式无法比拟的优势:

退货优势:与境外海外仓相比,1210模式下电商货物存储于综保区仓库并在此完成收发货,能有效解决“出得去、退回难”的问题。货物退回保税区后可重新清理、维修、包装再销售,且国内仓储与人工成本相对较低,在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规避经营风险等方面优势更明显。

“买全球、卖全球”优势:电商境外采购的货物可存入保税区,根据需求以包裹形式清关后寄递给境内外客户,减少通关环节、降低资金占用、加快货物流转效率,同时降低经营风险与成本。

报关合规优势:1210模式下的电商货物在进入综保区前,已完成出口报关、法定检验等符合国际贸易规则的完整手续,进一步保障企业合规清关,增强企业出海底气,有望推动国际认可的跨境电商出口资质认证体系及溯源体系建设。建设。

退税申报方面,“1210”模式下货物可整批进出,也可分包裹出,有效提升电商企业发货速度,降低海外库存风险;跨境小包模式出口同样支持退税,且退税流程简便、周期短、效率高,有助于缩短企业资金周转周期、减少退税时间成本,进而增加经营利润。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1210模式需待货物出保税区、完成销售并结汇打款,即整个交易闭环完成后,企业方可凭相关资料申请退税。

总体而言,1210模式能有效降低跨境电商企业的采购及物流成本;同时,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从特殊区域或物流中心直接发货,大幅提升了配送速度与购物体验。

9710 & 9810

2020年6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75号公告,增列“9710”“9810”海关监管代码,简化跨境电商B2B申报手续,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9710”海关监管方式全称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送达境外企业,常见于使用阿里巴巴国际站等平台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

“9810”海关监管方式全称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指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运至海外仓,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后,再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常见于采用FBA物流模式或海外仓模式开展零售出口的企业。

“9810”模式采取“单未下、货先行”的方式,可缩短物流时间,提高货物送达及售后效率,降低破损丢包率;物流方式通常以海运为主,能有效节省成本;同时,物流时间的大幅缩短还可减少因物流延迟、信息不及时引发的纠纷。

在具体通关管理上:

对于单票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或涉及许可证、检验检疫、税收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需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对于单票金额在5000元人民币(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企业可选择通过H2018系统或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办理。

1. 通过H2018通关

(1)电子信息传输: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平台企业需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信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需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

(2)报关单申报: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报关单。

2. 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通关

(1)电子信息传输: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货物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需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物流信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货物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需分别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物流信息。

(2)清单申报: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清单,且清单无需汇总申报报关单。

3. 通关便利化措施

(1)报关全程信息化: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网上传输交易订单、海外仓订仓单等电子信息,且全部以标准报文格式自动导入,报关单和申报清单均实现无纸化,简化了企业申报手续。

(2)新增便捷申报通道:对单票金额在5000元人民币(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可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以申报清单方式通关,申报要素较报关单减少,且清单无需汇总报关单,让中小微出口企业申报更便捷,通关成本进一步降低。

(3)综试区简化申报:参照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简化申报的做法,在综试区所在地海关申报符合条件的97109810清单可申请按6位HS编码简化申报。

(4)物流与查验便利。

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按“跨境电商”类型办理转关,通过H2018系统通关的,同样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时效更优、组合更灵活的运输方式,同时享受优先查验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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